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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

文章来源:丰顺县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5-04-21      浏览次数:1483       打印本页

为进一步掌握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情况,推进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顺利实施,切实把这项惠民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让广大农村居民喝上"放心水"。在县政协农村工作委员会进行调研的基础上,11月10日,由政协领导带领农村工作委员会部分委员,视察了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情况。视察组采取现场察看、听取汇报、提出问题、座谈议论的方式,深入到汤坑镇石桥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丰良镇成西村制水厂,并到农户家中了解生活生产用水情况,听取了水利局负责人代表县政府所作的《丰顺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对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并进行了热烈讨论,找出了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困难和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自2005年10月开始,开展全县农村饮水现状调查,并经上级业务部门多次的复核,核定我县列入农村饮水不安全人数为20.5638万人,遍布全县17个镇(场),193个行政村,437个自然村。为解决我县农村20余万人饮水安全问题,规划建设66宗工程,估算总投资9973万元,可争取国家和省级补助6638万元,市级补助205.6万元,中央和省、市三级补助合计可达到共计6843.6万元。另外根据近期对全县农村学校、革命老区和新增饮水不安全进行调查,经上级核定新增饮水不安全人口为4.592万人,国家计划2013年解决;学校7.871万人和老区7.9274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省发改、水利、卫生等部门正在复核、审定,将向中央争取立项。

我县从2007年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以来,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已有序开展,稳步推进,国家和省下达计划共12宗,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66824人,总投资3000多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资金1063万元,省级补助826万元。目前,除汤南镇农村和留隍圩镇及附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只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外,已完成五宗,其它五宗的建设进度符合上级要求。

二、存在困难

(一)工程建设资金不足。一是上级补助不足。工程建设主要使用上级补助资金(含中央资金和省级配套),现有补助标准为人均补助320元,实际人均投资约需480元,加上我县地形复杂,村庄分散,供水管网线长,工程建设资金增加较多,因此缺口资金较大。二是县级配套资金少。我县属扶贫开发县,财政困难,配套资金难以落实,工程建设资金不足,进而影响工程进度和整体效益的发挥。三是工作经费缺乏。由于上级补助资金全部到项目没有安排专项工作经费,致使县镇各管理部门经费压力极大。

       (二)工程进展不够平衡。一是我县个别镇对此项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不主动,思想认识不到位,筹资办法不多;二是组织实施遇到问题较多,建设程序要求较规范,涉及水源选择、施工方案比较和群众工作难度大,工程需公开招投标等程序多;三是饮用水源与农业生产用水矛盾凸现。部分镇村与村之间在处理生活用水和农田灌溉用水方面存在矛盾,致使当地饮水工程建设难以顺利实施。

       (三)供水管理不够规范。工程建成后,有些镇没有落实管理主体,权、责、利不清,工程维护维修、水费收取制度不健全,没有定期清理净水设施。供水管理人员缺少专业知识,未受过专门培训,对供水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受益群众缺乏集体思想和水商品意识,共同管理、自觉缴纳水费的氛围未形成。

       (四)职能部门职责不明。农村供水是近几年发展起来的新的行业,财政、卫生、林业、农业、环保等部门都负有管理责任,但都没有将其列入部门管理职能之中。全压在水利部门和有关镇肩上,目前农村供水市场管理还不规范,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和监督还不够到位。

       (五)水源环境存在问题。一是农村居民卫生环境意识不强,有些地方农作物化肥、农药过量使用;农村居民生活垃圾乱堆乱放仍然存在;在坑、溪、河边养鸡、鸭、牛等,将生活垃圾、人畜粪便直接排入河道,造成水环境污染,多数农村地下水已无法饮用。二是农村饮用水源地规划、管理不到位,蓄水、保水、涵养水源不足。

       三、建议意见

       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事关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实事求是,采取措施,稳步推进,切实把这项惠民工程抓紧抓好,让广大农村居民喝上"放心水"。为此,委员们提出几点建议:

       (一)加强领导,各方配合。农村饮水安全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农村广大农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一项民生水利工程,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水利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一要更加重视对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工作的领导。要充分发挥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作用,进一步明确县、镇政府和各有关单位以及项目实施行政村的责任,建立健全考核体系,督促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扎实工作,保证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如期完成。二要广泛开展农村饮用水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普及农村饮用水安全知识,增强农民群众水忧患和水环境保护意识,自觉保护水源;提高农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意识,充分调动其参与饮用水工程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先重后轻、先急后缓的原则,有序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工作。一要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做到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集中解决与分散解决相结合,生活用水与农业生产用水科学规划、布局相结合。二要因地制宜地选择工程形式,以集中供水为主,宜引水则引水,宜管网延伸则管网延伸;以集中供水为主分散供水为补充,以自流引蓄水、乡村水厂管网延伸为主以提水为补充,不搞"一刀切"。三要突出重点人群,要把解决对饮用水质不达标,特别是因为氟、铁等元素超标的重点区域,要摆在优先位置;对人口居住比较密集的中心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要优先建设。四要做好互相结合,把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与可持续发展、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加快实施集中供水工程建设。

       (三)多方筹资,加大投入。农村饮用水工程作为社会公益性事业,县镇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加大工作力度和投入力度,引导、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一是抓住国家解决农村饮用水的契机,千方百计争取国家、省里的支持;相关部门要利用上级倾斜政策,加强沟通协作,共同做好项目申报工作。二是要落实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根据省、市下达的年度计划和配套比例要求,县财政每年安排相应的配套资金并列入年度预算。资金分为两部份,一部份用于农村饮水安全调查、复核、规划、水质检验、水源保护、工程建设管理、制作设立标志等工作经费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减轻有关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镇的压力,做到专款专用,没有经费工程难以推进。另外建议财政拿出一部份以"以奖代补"、"以奖代拨"的形式进行拨补,政府要制订出方案,按人头或按工程进展情况进行拨给。三是广开筹资渠道,对饮水工程缺额资金以受益镇村为单位,发动乡贤捐助及银信部门借贷,以确保饮水工程建得成,避免造成"半拉子"工程。四是在政府主导下,协调解决好生活饮用水源及生产用水源的前提下,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投资经营,做到"谁投资,谁受益",以解决筹资难问题。五是要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县财政要按照经济增长速度,逐年增加农村水利建设的投资预算,加大对农村纯公益水利工程的投资额度,提高农业生产综合抗灾能力,解决农村饮水和农田灌溉用水矛盾的问题。

       (四)强化管理,确保安全。经营管理模式不拘一格,可以多种经营模式并存。一是强化供水工程管理。首先应明确工程建成后的所有权和经营权,落实管理主体,规模较大的跨村供水工程,成立专管机构,实行公司化管理;水厂管网延伸工程由水厂管理;规模较小的单村工程、联组工程由用水户成立用水协会进行管理或委托专人管理。其次应合理确定水价,实行有偿供水,"以水养水",确保工程建得起,长受益。二是强化农村供水市场管理,政府应明确农村供水市场的归口主管部门,明确责任、权利。三是强化水质监测,保障饮水安全。要定期对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进行检测,确保广大农民群众饮水安全。

(五)防治污染,保护水源。水源保护迫在眉睫。一是水利部门要从便于水源保护的角度规划各供水工程取水点,环保部门要牵头编制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合理划定各地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地,界定保护区域。目前我县一方面是水资源紧缺,另一方面是大量水资源被浪费。比如我县的山塘水库,90%以上已租给私人搞养殖,建议政府对此进行调查,能改为饮用水源的要终止承包,保护好水资源。二是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水源地的保护工作。要依法管理水源地保护区,加强水源涵养。三是大力防治污染。一方面要严格限制保护区内的各类开发活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尤其要督促人口较集中沿河集镇做好区域内生活垃圾、污水的净化处理,做到达标排放。另一方面,要提高农业生产、生活方式,指导农户合理施用化肥、农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