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县在农村法治建设进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如依法办事能力不足、法治方式的运用仍然欠缺、公共服务均衡化难以满足、社会管控难度日益加大等。县政协委员冯灵忠建议要结合实际,制定措施,抓好落实,为我县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厚植法治文化,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的重要作用。加强村规民约、行业规章、社会组织章程等社会规范建设。要把法治文化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村规民约,使之同国家法律法规相互配套,相互衔接,形成一个结构完备,内容完整的治理制度体系。
二是激发活力,不断健全乡村治理法治化的组织体系。要围绕依法治国的总要求,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把党组织资源转化为乡村治理的法治资源。建立以基层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为骨干的法治网络,强化农村基层法治机构和队伍建设。
三是约束权力,不断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引导基层党员干部要认真学法、用法,树立法律权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问题。要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继续完善党务、村务、财务“三务公开”制度,梳理村级事务公开清单,加大村级事物监管力度。
四是以民为本,全面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要抓住“关键少数”,强化对村“两委”班子成员、村级后备力量等重点“法治带头人”的法治培训,增强其法治观念。要聚焦“普遍多数”,结合“八五”普法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民法典进乡村”“宪法进万家”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实现涉农法律援助应援尽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