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加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目前,我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家底”不够清晰、制度体系不够健全、管理水平有待提升、村务公开不够规范等问题。对此,县政协委员曾杏美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组织各镇(场)依法对各类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进行摸底排查、分类登记,梳理审查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对清查出的问题合同予以完善和纠正,对经清理规范的集体经济合同,做好登记备案,并纳入平台实行信息化管理。
二是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加强引导,探索出适合丰顺实际的运转模式。
三是积极推进建立农村集体资产信息化管理监管平台,努力实现数据融合互通。
四是进一步落实村务、财务公开,对农村“三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公开,真正让村民能了解、能参与、能监督。